春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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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总结,更是对人生的反思与启示,写读后感的过程中,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书中的细节,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春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春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春读后感1000字篇1

再次读了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不由对卡西莫多有了些新认识。

在《巴黎圣母院》这部爱情悲剧中,卡西莫多让人倍加同情。这位奇丑无比的可怜人,在其丑陋的外表下,掩盖的却是一颗纯洁的、美好的、善良的心灵。雨果的美丑对照原则,在他的身上一下就突显出来了。

卡西莫多,生来就畸形。独眼、驼背、跛足,全世界的丑陋都集中在他身上,似乎天生就带着诅咒来的。原本就不堪的命运,加上后来因敲钟而震聋的耳朵,他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面目憎怖”的人,但他却有着一副好心肠,极美的内心。

命运让他遇见了爱斯梅拉达,并且深深的爱着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中国有句古话:叫懒蛤蟆想吃天鹅肉,癞蛤蟆虽然丑,但吃害虫,蟾衣是一味中药。内心是好的。但为什么人们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因为,天鹅在癞蛤蟆的眼里,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肉了;同样,爱斯梅拉达在卡西莫多的心目中,已经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了,或者说,爱斯梅拉达在他的心中也从来没有普通过。

对于卡西莫多,爱斯梅拉达是女神,是一位超乎他生命存在的天鹅。这样从一开始就存在地下天上不同等级的感觉,如何能谓之爱情?与其说他对爱斯梅拉达的是爱慕和爱情,倒不如说他对爱斯梅拉达的是崇敬和仰视。美丽的姑娘在他看来是神圣的,完美如神。他爱着美丽的姑娘,并且是纯洁的,不包含一丝一毫杂念的爱着她。但在卡西莫多自己看来,自己丑陋的会令人作呕的外形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与高贵、完美的女主角相匹配的。并且,他也清楚的知道,姑娘虽然很善良,但姑娘是无法认同他的外表的。因此,卡西莫多也只是默默的爱着姑娘。这正是卡西莫多不被嘲笑的原因所在,人们之所以嘲笑癞蛤蟆,是因为它整天想吃天鹅肉,而卡西莫多是默默的爱着她。爱情最伟大的地方,就是爱着一个人,却不计回报。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卡西莫多是个白马王子,他会向爱斯梅拉达表白吗?

世上本来是没有美和丑的,但当主观和客观统一后,也就有了美和丑。

春读后感1000字篇2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在叔叔拉辛汗的请求下再次返回久违了20多年的故乡,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命运总是捉弄人,阿米尔的到来偏偏晚了那么一步,哈桑和他的妻子已经被人杀害,独留10岁的儿子索拉搏在恤孤院。为了赎罪,阿米尔踏上了寻找索拉搏的路。

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反而极其坎坷,童年时发生的事情在索拉搏的身上再度重演。索拉搏被阿瑟夫侮辱,失去自由,阿米尔前去交涉被打成重伤,生死关头索拉搏用弹弓射瞎了阿瑟夫的眼,救了阿米尔。也是从这时起,两人的距离变得亲近起来。阿米尔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的真相告诉了索拉搏并决定收养他。

回美国的签证却极其困难,阿米尔的失诺让索拉搏陷入绝望而自杀,虽然成功抢救过来但从此变得沉默,一言不发,希望时间能让伤口愈合让索拉搏的心里能够再次充满阳光。

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拉辛汗,他是心灵最通达的人,作为阿米尔父亲的朋友,他为他保守秘密,细心的照顾好阿米尔的虚荣心也同时赢得了哈桑的信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真相还给阿米尔,也为阿米尔提供了一条宽恕自己的路。他是善良的人,敏感细心周到地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

阿米尔则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就是阿米尔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犯下一些错误,大的小的,别人知道的或者只有自己知道的,处理好的的或者没有处理好良心不安的。我们没有哈桑那样的绝对忠诚与绝对宽容,我们只有一个普通的心灵,时而勇敢,时而懦弱,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不安和自责,也会在某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成长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父母的教育,个人的修养,生活的阅历都会将我们塑造成独一无二的人,希望那些因为年少无知犯的错都能够得到救赎和宽恕,无论以怎样的形式。

哈桑和他的儿子索拉搏是我最敬佩的人,他们的善良始终如一,即使是对待伤害自己的人。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们默默承受却表现得云淡风轻,依然怀有希望,依然热爱生活。被迫伤害了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却担心自己是否会下地狱,这般信仰与善良令我肃然起敬。只是最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好人并不能得到好报,他们从来不针对任何人,却总是受到莫名的欺侮。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真相的杀伤力,也更是低估了谎言的影响力。也许,坦白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至少,知道真相后做出的选择不会让亲情,友情,爱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失之交臂,反而让彼此的情谊因为懂得而变得更加珍贵。

春读后感1000字篇3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一些人生的苦难。苦难也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永远也不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可当我们真正遇到苦难时,该怎么做呢,青铜葵花这本书将会把它一一告诉你。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之间发生的故事。男孩名叫青铜,女孩名叫葵花。女孩葵花5岁那年,跟随爸爸来到乡村干活。可不久后,爸爸淹死在河里,葵花就被青铜一家领养。青铜一家是乡里最穷的一家人,但他们一家确是这个村里生活的最幸福的一家人。青铜因为一场大火,丧失了说话的能力。青铜的妈妈温柔,通人性;奶奶慈祥和蔼,是整个村子里最值得尊敬的老人;爸爸也是个老好人。葵花来到这一家后,日子过得虽苦,却也快乐。

不知不觉,几年过去了,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在这几天,青铜家里的大人们都睡不着。青铜已经十一岁了,早该去城里的聋哑学校读书了。而葵花也到了应该上学的年龄了。可是家里的钱只能供得了一个人读书,怎么办呢?如果让葵花去读,青铜平时这么乖巧,怎么对得起他呢?可是如果让青铜去读,又亏待了这个懂事可爱的小闺女,该让谁去读书呢?当我读到这儿时,我也是感到手足无策,左右为难。最终大人们经过一番商量决定还是让女儿葵花去读书。其实青铜早就渴望去上学了,每当他走过学堂时,总会停下脚步,静静地聆听这朗朗的读书声。他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像他们一样能够高声朗读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啊!

第二天一早,大人们便把这个决定告诉了两个孩子。可葵花却一再说自己还小,让哥哥先去上。搞得爸爸妈妈心里都酸酸的。正当大人们都沉默不语时,青铜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染好颜色的两颗杏仁放入瓦罐中,两人闭着眼睛把手同时伸进罐子里拿一颗,拿到红色杏仁的去上学。我心想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啊!青铜也许有望能上学了。两人把手同时伸了进去------结果出来了,躺在葵花手里的是一颗红彤彤的杏仁,青铜手里的是一颗绿色的。青铜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欣慰,但已含满泪水,他永远也不会说出这里头的秘密。

我憋在心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啊!一个多么善良的哑巴哥哥!一个多么无私的哑巴哥哥!一个多么的心胸宽广的哑巴哥哥!为了妹妹他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放弃自己的一切。真希望自己也能拥有一个这样的哥哥,自己也能像葵花一样在哥哥爱的怀抱里快乐成长。也许葵花在乡村里过的日子没有城市富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有这么一个好哥哥陪伴着她,她应该感到非常的幸福!当然葵花也没有让家里人失望,每次都以最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家人。活泼可爱的她还想出了许多妙计教会了哥哥读书写字。家里人都感到十分快乐。可是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奶奶病死了,葵花也被命运召回了她原来所生活过的那座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回忆着和葵花生活的点点滴滴。

春读后感1000字篇4

我是从《悲惨世界》认识雨果的。

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善良和博爱在悲惨的社会现实在发亮的故事。尽管那个时代的背景如此灰暗,但从故事在我仍能感到从心底升起的温暖。

无论是主人公冉阿让、警察威尔还是米里哀主教,他们都很执著,冉阿让执著于对世界和社会,对道德与法律投桃报李的潜规则,米里哀主教执著于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夜不闭户,对全世界以德报怨的品质,然而,尽管在某些角度上,威尔是反角,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执著的,他为他的执著放弃一切,后来因为被自己处心积虑要带进监牢的冉阿让所救,他一生所执著的信念瞬间被冲击得只剩下碎片,他无法想信,尽管事情就发在在他身上,最后,他受不了道德良心的拷问,向自己开了最后一枪,死在那个悲凉的夜晚。

书中一个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那个灰色的冬天,冉阿让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他带着犯人耻辱的标记,走进一个小镇。小镇上每一个人都避开他,没有人会收留一个曾经的小偷。当他心灰意冷的时候,命运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他在一位好心的老妇人的指点下,拜访了米里哀主教。米里哀主教住在华丽的教堂旁边一间低矮的小屋子,而镇上的小医院则搬进了大教堂——这位主教让出了本应属于他的华美的教堂,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有一位如此可敬的主教。米里哀主教的屋子燃着温暖的炉火可以照到从不关上的门的外面。出人意料地,米里哀主教以接待贵宾的形式接待了这个潦倒的主人公。或许是长期的监禁使他的报复心益增,他最后还是偷走了主教家的一套银餐具。但天亮以后,小镇的警察抓住了他,并送到主教家。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他又要回到那个黑暗的地方了吗?那个仁慈的主教看到昨天他收留的人正如主教的妹妹所担心的那样,他会后悔吧。然而没有,他所有的想象都落空了。米里哀主教诚挚地看着他的眼睛,片刻以后,他微笑地问冉阿让:“你早上怎么走得这么急?把我要送你的一对银烛台都忘了拿。”说着拿来他姑姑留给他的唯一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警察连忙放开他,连声道歉。冉阿让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大逆转。他一直没回过神来,站在米里哀主教门前,米里哀主教微笑地询问他:“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故事从这里展开了,尽管后来再没有见到米里哀主教,但改变后的冉阿让不正是另一个米里哀主教吗?在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这个世界,以最幸福的方式,他所收留的芳汀的女儿送他离开,在汇流成河的泪水和崇敬中,他安详地熟睡了。

这部作品写于一八六一年。当时这部作品把雨果推上文学巅峰,雨果是高傲的,也是孤独的,他笔尖露出的锋芒,让历史也为之一震,雨果是不朽的,一如他的作品。

春读后感1000字篇5

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春读后感1000字篇6

周六上完概率论课之后,我和鹏飞屁颠屁颠地去参加一个答题活动的预选赛,三张a4的纸上的题目有一半是文学题,都是选择题。全部十道题都是出自四大名著,我看着这些选择题觉得莫名的亲切,想着自己书没有白看。然而晚上出来时差一题进入初赛,没有摆对火柴,数错的电灯的开闭,愚蠢如我忘了切西瓜的时候它是立体不是圆,更无奈的是记错了元春到底是支持宝钗还是黛玉。嘛,无论如何,至少我还可以说自己是个文学少年吧。

说起来文学,我还真要感谢《儿童文学选粹》和《小说绘》。前者像是文学女神麾下的庄重典雅的妇女,后者则像身着素白色的长裙,头带着稍稍褪色的草帽的少女。虽说是儿童文学,但其中的文章到不幼稚,“黑客过招”中一些文章也带有青年和中年人的“正义”,但是其他的文章,更多的是美、爱以及善良。因为老爸的锅所以没有继续订儿童文学了,也忘了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开始看起了小说绘。我当时买小说绘还是挺早的时候了,那时薄薄的一本,内容大多还不是彩印。我在上面追过了《荆棘王座》,西泽尔跟《天之炽》中的人设差别挺大,阿黛尔和原纯跟沧月的《风玫瑰》中的两人的形象相比也是完全不同。不过《天之炽》是真的不让人满意,在读第一章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中间有部分和江南的文风差别有点大,再仔细翻翻杂志,似乎是合写。时隔多年,我依旧记得《荆棘王座》中西泽尔与原纯的相遇,和猫腻《择天记》陈长生和徐有容的相遇一样,双方终得一会。而更多不一样的是,后者是有情人相见相识,而西泽尔浑身狼狈,原纯则是招呼着侍女碧儿,询问着城堡中怎么会有贼。《荆棘王座》太短,铺垫都没有展开就换成了《天之炽》,西泽尔没有了那种杀伐果断、命运在手的魄力,纸面上的实力只是靠着过去的功绩苍白无力地展现,以至于一直单恋他的安妮无辜死于学院,令人唏嘘。《天之炽》的商业气息明显浓厚一些,没能满足我在他其他作品中被培养出的对于江南式言情小说的欲望,总是觉得女主角们比不上诺诺和绘梨衣,羽然,以及路依依和林澜。

老早老早就知道了《上海堡垒》。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去读她,排除掉买不到没有原版书的缘故,大概是我不喜欢上海吧。最初我一直以为《上海堡垒》是本言情小说,讲俗烂的三角恋的故事。但是今晚坐在床上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完才发现,就算是十年前的江南,跟俗烂两字也沾不上边。

江洋在火锅店里初遇林澜,在白色氤氲中的林澜在玻璃上画着凌乱的线条。在这个吵闹的火锅店内一见钟情并不浪漫,但是江洋还是记住了那一卷的短发。在世界末日背景下按照自己不明不白签下的协议参军的江洋成为了技术组的重要一员,林澜和他不在一个部门,也比他大一级,大一岁。他们因为在动员会上江洋识破了林澜小小的谎言而有了交集。其后两人在上海工作,时不时一起吃顿饭。江洋的军方配发的好用的手机上存着林澜的二十四条短信,余下的一条的位置用来接收新的短信。我能明白一部分江洋的感情,明白他会走在林澜的背后,注视她的背影,明白他会凝望那发梢在自己的劝说下拉直的头发,明白他在林澜的进攻下没能说出口的“我爱你”。但是我没办法体会他们聊从不对他人讲起的小时候的事情时的心情,也无法体会江洋在握住林澜手时触碰到中指上戒指的心情。

江洋在得知林澜要结婚之后,快要发疯地找到了林澜,林澜说,你以为我喜欢你,是玩暧昧的人吗?当初在动员会上的迟到,以及谎言,是因为你们中很大一部分人参军后会战死,我只是想弥补你一下。你不是还有个漂亮的小女友吗?去找她啊!我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这段文字,林澜坚定如刀的眼神让江洋喘不过气,他只能无神的喃喃着,所以后来醉酒发疯,好友主动帮写了悔过书。

我第一次读到这一页时,猛的发现林澜的话好狡猾,就和她之前许多话一样,这些话全是漂亮的谎言。她在动摇的江洋面前,并没有去正面否定什么,而是像猫一样狡猾,把问题抛给江洋。所以江洋还能怎样呢?被完美的谎言骗过的他能怎样呢?他只能去酗酒,去给路依依买了意义非凡的鞋子。我大概能明白路依依为什么会喜欢江洋,这个在各方面位于t1级别的小美女,在末日背景下爱上了北大毕业的军人,我惊讶于江南会把这两人的电波安排的如此相近,两人在荒凉的上海街道上,闲聊的话被风吹散了一句又一句。路依依是从没亲口说过什么我喜欢你的,但是她却一直暗示着:别人追我都拒绝了,江洋你个混蛋快来告白啊。我想起了绘梨衣。绘梨衣之于路明非,路依依之于江洋,十分相似。绘梨衣抱着路明非,想着sakura最好了,路依依也是爱着江洋十多年。我不认同江南在随笔中所写的“路明非并不是喜欢着绘梨衣”的说法,文章出来之前,作者说了算,文章写出来之后,作者再说什么都不算了。所以我固执地认为路明非还是喜欢着绘梨衣的,也一直认为路明非应该赶快放弃诺诺了,有绘梨衣你小子知足吧。然而诺诺的影子太深,林澜的影子也太深。

在上海陆沉计划启动之前,江洋打电话给林澜,却因为该死的信号,未果,发短信让她回电话之后也没有回音。陆沉计划启动之后,他又脱离小队去找林澜,未果,但是他在一片混乱中阴差阳错地找到了路依依,本来应该坐飞机逃离上海的路依依翘家了,在致命时间点想给江洋买生日礼物。吓哭的路依依被江洋强吻后冷静了下来,江洋告白说我爱你。两人一起坐上了鹞式战机运气极好地完成了任务,只是小队中早就生死相依的四人去了一半。下了战机路依依就被送到她老爸那去了,离别时虽然路依依追着江洋,但是宪兵还是没有给她机会。这一别就是十多年。

完成任务不久后,江洋在阵亡将士的名单中找着了林澜的名字,她的未婚夫也在另一片战场上断后牺牲。没过几年战争结束,江洋立功升官,在和平年代里,他偶然却也是必然地收到了自己上战机之前落下的东西,那台军方发的手机收到了林澜的短信:“江阳,我不打给你了。明天下午13:45,坐最后一班穿梭机走,机票在我储物箱里,密码是我的生日。我已经在安排任务,下午16:45,上海沉没。”然后系统提示又有新的短信,他赶紧删掉一条,“好好睡,晚安。”原来林澜也接到陆沉的任务,她拜托了她有些讨厌的追求者之一的大校弄到了飞往兰州的机票。我就此确信林澜就是爱着江洋的,她明白在这混乱的年代让他活下来就好,就算自己不能陪伴江洋,她知道还有喜欢着他的路依依。

“不知过了多久,我拿出一张纸,做了一个简单的减法。这条信息晚来了十年九个月又六天。”

“它在信号站之间穿梭,找不到目的地。我想象在那些晨眠于地下的高楼大厦间,这条信息是虚无缥缈的女孩,有时她升到泡防御界面的顶端,隔着那层透明的东西看紫色大丽花在夜空里盛开,有时则在空无一人的街头漫步,便如无家可归的孩子;夜晚到来时,路灯还是在程序控制下刷刷刷地都亮了起来,她站在光晕中,哼着我听不懂的歌。”

江洋颤抖地手回拨那个号码,冰冷的女声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正如江南所说的,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林澜死了,而是跨越11年,江洋隐约看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什么,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

他叼着从哨兵那得到的中南海回走,却碰见了路依依,十多年不见的路依依已经是影视界的大人物了,但是当她见到江洋是,还是抓着他的胳膊又叫又跳。我又忽地心疼起路依依来了。她还是她,追她的人只是换了身份,她依然没有嫁人。两人去电影院看了路依依新拍的电影,影院的预演只有他们两人观看。江洋心中起了像是恶搞又像是冲动的念头,他想着,她未嫁我未娶那我们结婚好不好?但是书中结尾两人关系也没有再近一步。江洋明白路依依在等自己这句话,她那么聪明,那么善解人意。

书中并未写路依依是否知晓林澜,但是读完书能感觉到路依依是知道的。所以我想江洋除了在陆沉时的告白,在这十一年之后他可能并不会选择与路依依结婚。因为林澜一直在他的心里,在这十一年中一直不忘。但是我又想到了将军,开着鹞式战机战死的将军也是爱着两人,他跟江洋讲着人这一生有两万个一见钟情的人。将军是江洋的上司,上海陆沉时他把自己的机票留给了冉姐。

我也明白了路依依为什么不告白,明白了这个所有行动所有语言都在暗示甚至是明示着'我喜欢你'的女孩为什么不主动告白。这个等了十多年的女孩在就算在书写完之后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江洋心中空出位置来。大概路依依看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在这几个字中:等待与希望。

江洋会接受路依依吗?

江南在他很多文章里都提到了茅德刚和叶芝,那首叶芝在二十九岁写的《当你老了》的诗分为中文版和英文版印刷在了《上海堡垒》的序章之前。不懂英文的节奏,读不出来其中的感情,但是配上标点的中文的诗却勉强让我一窥叶芝浩瀚的内心大海。

江南说,茅德刚对叶芝、林澜对江洋,到底是怎么样的情感,他没什么结论,写那么长的故事,到结尾凝结为“好好睡,晚安”五个字,林澜终究没对江洋讲过她的心。

回想起林澜和江洋在错身巷的相逢,和苹果花旁的茅德刚,其后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

有些瞬间的存在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一些笑容的绽放就是为了被回忆。

:整片文章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五个小时...在空间和贴吧都发了一遍...如果大家能从我的文章中收获什么,不胜荣幸。

谈爱——读《上海堡垒》有感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的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叶芝《当你老了》

这首描写爱情的小诗,被很多人误认为描写了对父母的感恩。其实不然,这首诗是叶芝为他所仰慕的女性茅德·冈所写。他的求爱之路可谓是十分艰难,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求婚,而到生命的最后也没有成功。难以想象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已表达了自己的心意,用这首诗表现了“就算你老了,我依然爱你”的感情,可见其爱的偏执。

也许是被这样一段感情打动,本书的作者江南描绘了一段浪漫却又遗憾的爱情。故事以外星人入侵为背景,描述了战争年代男主角与他的战友、朋友共患难的故事。作者用家常化的语言叙述他们的生活,用细腻的语言描写男主角江洋的内心。让我看到在末日到来时,人们心中涌现出的孤独与希望。而最吸引我的则是文章的主线---江洋同女主角林澜的爱情。

同以往的作品一样,江南在文中叙写了很多爱情。但作为主线,主角之间的爱恰恰是没有透露、藏在心里的。不同于书中将军爱的痛快,大猪的轰轰烈烈。江洋与林澜之间的感情可谓是十分深沉,全文甚至没有说一个“爱”字,只是放在江洋心里,林澜对江洋的态度也时好时坏。但正是因为若即若离,才扣人心弦。正像茅德·冈对叶芝那样的感情。也许就是为了弥补现实中两人的遗憾,江南笔下的女主角态度不决绝,但也始终没有表达自己的心。一直到小说结尾,到城市毁灭的那天,她把逃生的机会给了江洋,才让我明白,其实她最放不下的还是他。书中作者用小野兽来比喻江洋对林澜的感情,让我有很大的共鸣。这种懵懂,这种疯狂,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想表达却又无法说出口的。就像小说里许多人说的那样,江洋还小,和我们一样还是少年。认不清什么是爱,所以他才会说不出对林澜的心意,才会在听说林澜要结婚后不服输般的同林澜争吵,才会在一切都结束后觉得失去。而当他到了最辉煌的那一天也只能遗憾他的辉煌来的太晚,只能照亮自己,却照不到林澜的额头。正如叶芝一般,在他站上领奖台的那刻,光芒璀璨。而当初那个明珠般的女神早已暗淡。晚来的成熟促成了最后的遗憾。

茅德·冈之于叶芝,林澜之于江洋,到底是怎样的感情,作者不清楚,我也不清楚。在反复读了数遍以后,我也只能推测,她也许在某一时刻被男主的举动所打动,但也怀疑、犹豫,只有在生命结束的那一刻才有勇气表达。两人那么多年的相处,到结尾凝结成一句“好好睡,晚安”五个字。江洋跨越11年才收到这份爱意,当他坐在黑暗里,他甚至想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悲与苦。泪眼朦胧中,他隐约可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着什么,他仔细回想,循着余韵去推敲过去的事情,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这才是本书最大的遗憾。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又回想到《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对紫霞那种说不出的爱,当至尊宝真正认清自己的感情时,他却无法说出口,所有的爱都只能变成用金箍棒对仇人凶狠的敲打。如果这两个故事相比的话,说不出口的爱让本人痛苦,而小说里未说出口的爱则更让读者痛苦。

回想书中那段江洋与林澜那场如在错身巷中的相逢,浪漫却无奈。如作者江南所说,结局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随着成长,我大概也会像江洋那样慢慢了解这些吧。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春读后感1000字篇7

读《傲慢与偏见》后,浮想万千,最能印于心底的便是如何做一名有修养的女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宾格雷与贤淑的大小姐简之间的感情纠葛。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虽不及她的姐姐简漂亮但那秋水盈盈的眼睛也颇具迷人魅力,机智聪敏,生气勃勃,有胆识,有远见,善于分析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她以她的聪明才智和优越的精神境界与瞧不起她的上流社会进行战争,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是被那些所谓的气势所吓到,从而迷失自我被他人所左右。

贝内特夫妇只生了五位千金小姐却没有儿子,由于没有男性男性继承人,他们一家的财产将由他们的远房亲戚何林斯先生来继承,五个女儿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财产,这样他们将来的优越生活将成为问题。而达西出身于名门贵族家财万贯拥有一座巨大的庄园,每年净收入就超过一万英镑,而且又生得身材优美,仪表人才,因此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很是傲慢。后来他伊丽莎白发现其实很美机敏聪慧,举止优雅,开朗活泼,谈吐不俗,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她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然是个绅士但不是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亲戚们也都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俯就,便把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不起自己和家人,加上威克姆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讨厌至及。后来达西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到断然拒绝和怒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由于虚荣心所致,当她真正了解到达西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千方百计的救她的妹妹时她对达西的偏见便涣然冰释并油然而生的崇敬和爱慕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通过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英国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仅靠金钱对他人进行评价,也仅以一个人的富有程度来判断他的修养。

文中所描写的伊丽莎白和达西舅母的精彩对话使我们看到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多么聪明勇敢的女士,她的反驳嘲笑和讽刺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本来面目暴露无疑,没有被权势吓到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会的精华。

人是不能以富贵而分贵贱的。做人在人格上,学识上和教养上天生自然是平等的,没有可以以后来的经济富有,地位高巨而傲慢鄙视他人。同时也不能以经济上的贫困而自卑,我们不应该因为取得一点点的成绩就骄傲自大,自认为了不起产生傲慢情绪。

伊丽莎白,五千金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她以自己的尊严诠释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好一个完美女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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