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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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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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撰写心得,能够激励我们在学习中保持积极的态度与持续的动力,心得的记录是我们对自我历程的珍贵记忆,92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在人间》读书心得优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书心得优质8篇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1

高尔基《在人间》这一本书是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之后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齐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完美的期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述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明白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齐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但是不要乱来!

”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就应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能够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十分喜欢她。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2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可以多了解人间。在人间里,高尔基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3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4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景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我养活自我。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十分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欢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很多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样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向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那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当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能够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那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我应当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能够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此刻的我们应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样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所以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能够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能够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提高了,让人类提高!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5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6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

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7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_荡似乎成了大家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

"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

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8

今天我看了高尔基写的《在人间》。

这本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书中的阿廖沙当过三次帮工,第一次是到一家鞋店里去帮忙,有一天晚上,厨娘来找阿廖沙聊天,向他诉苦,过了几天,他们到厨房里找吃的,结果发现厨娘已经死了,老板知道了以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叫警察来处理,然后又请了一位厨娘来,所有人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阿廖沙受不了这里的人对死亡的漠视,就离开了这个地方。在这期间,他的小弟弟死了,他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就只好去他外祖母的妹妹那里给她儿子当学徒,这家人除了主人之外,另外两个女人的脾气都很暴躁,天天都要吵架,阿廖沙受不了这两个人天天吵架了,而且阿廖沙在这里看不了书,那两个女人很讨厌读书人,所以他就逃跑了,他逃到了一艘叫“善良号”的船上洗盘子,有一个厨师叫斯穆雷伊,对他很好,没事的时候就让他看书,但他最终还是离开这艘船了,因为食堂老板误会他了,所以他就继续到绘图员家里干活。

高尔基周围的人都反对他看书,除了斯穆雷伊和绘图员瓦里西,有一次他看书看得太入迷了,就忘记烧水这回事了,那个老妇人看到水都烧干了,就打了他一顿,医生从他的背部取出了四十二根木刺,尽管这样,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看书这个念头,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看书,想想我们现在的环境和高尔基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的童年有许多不幸,他父母双亡,只剩下外祖母和外祖父了,他也没上过学,但是他没有放弃,在那种环境下还不忘学习,看了很多书,加上他的勤劳刻苦,最终成为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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