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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小说作文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由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他写过的许多动物类小说都深受人们的喜爱,尤其是小学生。这本书生动形象的描写了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斯红豺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 ”,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的故事。
白眉儿是母豺达维娅和优秀大公狗洛戛所生的混血儿。因为它有这样一个家庭,就此注定它的童年是悲惨的 。达维娅因产道绷裂,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白眉儿就把另一个失去儿女的母豺黑蝴蝶当做自己的亲娘。后来黑蝴蝶发现自己的亲生儿女是被达维娅害死的,便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使其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端,地位最低的“苦豺”。不仅如此,还因为它的杂交优势,引起豺王夏索尔的猜忌和嫉妒,终设圈套将其逐出豹群。为了活命它无奈的做了条猎狗。
很不幸,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一个酒鬼,逼它去偷鸡,成了可恶的偷鸡贼。终于有一天,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作为惩罚,它只得被主人牵到市场上去,当菜狗买。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枣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猎户寨村长蛮星出手救了它。从此,它与其它猎狗一起捕猎,它出色的猎技,使它成为猎户寨猎狗们的首领。
正因为白眉儿在豺群中,吃了许多苦,为它今后在猎狗生涯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它有独立的生活能力,灵敏的嗅觉,敏捷的身手,强壮的体魄。
但是,不幸似乎总是不请自来,白眉儿被冤枉为偷鸡贼,主人为它受到牵连,也不相信他了。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他没有选择离开,经过七天的抓捕,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最终抓住了偷鸡贼,也证明自己的清白,取得了人们的谅解。
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一些道理。白眉儿是一个混血儿,但他所具备的机智、勇敢、忠诚、执著等品质,使我不由的联想到我们人类。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但也不可能像白眉儿一样如此曲折坎坷。虽然我们现在生活条件都很好,目前少有烦心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遇到的困难、困惑会越来越多。说说我吧,1年前,我是班里公认的错别字大王,在老师和父母的鼓励下,我重拾信心,通过不懈的努力,现在已少有错别字,并且拼音测试经常拿到满分。小学5年来,让我引以为荣的是我的书法,从一年级起,我就开始练习毛笔书法,5年来风雨无阻,从不间断,个中的苦呀,一般人很难想象,但是付出就有收获,经过刻苦的练习,我的书法作品已在校内外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通过书法考级5级,并且还是学校里的书法小达人呢。
通过这2件事,告诉我们,面对挫折或不幸,我们要学会去面对,不能因为某一件事的失利或一次考试的不理想而丧失信心,不能因为遭受委曲或误解而一撅不振,面临突发事情,要像白眉儿那样沉着、冷静,善于在困境中寻找出路,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战胜种种困难,甚至还要经受生与死的考验,最终实现自己理想。并且人若想要有成就,就必须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艰辛,才能拥有真才实学,才能赢得别人的钦佩,才能在一个群体里占有一席之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就是对此最好的写照。
优秀的小说作文篇2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现在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优秀的小说作文篇3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优秀的小说作文篇4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优秀的小说作文篇5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优秀的小说作文篇6
这两天读了《呼兰河传》。
一开始读,觉得味道怪怪的,老有一种调侃味道流露于字里行间;再往后读,心情逐渐变得沉重起来,感觉作者的平实的叙述中似乎在揭示国民的劣根性,再后来,感觉就更复杂了,一时间觉得说不清楚。于是,去了解作者萧红,了解此书的创作背景。
被誉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的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笔锋犀利,有着与女词人李清照那样的生活经历,并一直处在极端苦难与坎坷之中,可谓是不幸中的更不幸者。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整个世俗,在民族的灾难中,经历了反叛、觉醒和抗争的经历和一次次与命运的搏击。她的作品虽没有直接描述她的经历,却使她在女性觉悟的基础上加上一层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理解。她把“人类的愚昧”和“改造国民的灵魂” 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她是在“对传统意识和文化心态的无情解剖中,向着民主精神与个性意识发出深情的呼唤”。萧红的一生是不向命运低头,在苦难中挣扎、抗争的一生。作者在写完《呼兰河传》两年后去世,葬于香港的浅水湾。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的。作者写了她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城镇的单调的美丽、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在艺术形式上是独特的: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是一整体。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造就了她“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她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
?呼兰河传》前四章,作者以画家的笔墨描绘出呼兰河的风俗人情画面,可谓多姿多彩,生动自然,又创造出一种散文诗的意境,纯朴清新,一种别样的美。
“天空是灰色的……而且整天飞着清雪。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着严寒好像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的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着大鞭子,……这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多么典型的东北小镇,多么有意境!
那卖馒头的老者,脚踏有圆滚滚的鸡蛋大冻掌子的鞋子,背着箱子颤颤惊惊地往前走,眼睛晴挂着霜,胡子的冰溜沉甸甸的……
大泥坑子、卖麻花的、卖豆腐的、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逛庙会、祖父的后园、玫瑰花、狗尾草、火烧云……读吧,小镇的童年生活皆历历在目。 “拉大锯,拉大锯,老爷(外公)门
口唱大戏。接姑娘、唤女婿,小外孙也要去。”……听吧,有趣的童年歌谣亦声声入耳。作者信笔写去,自然而洒脱,毫不娇柔造作。
小说的后几章写了漏粉的生活,虽贫苦却能苦中作乐,让人感到一种凄凉和悲哀。写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周围邻居评头品足,使人既为他们的愚昧狠毒而痛恨,也为他们被毒害不觉悟而痛心。最后写王大姑娘同磨官冯歪嘴子的爱情,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勇敢,为他们顽强的生命力而赞叹。
特别欣赏作者的语言风格。读文章,感受作者娓娓道来,感受语言中透出的机智的幽默。你绝不会因为一个个情景的有趣而欢笑,即使有笑也是沉重的,凄凉的,含着眼泪的。让我们既同情呼兰河镇老百姓的的不幸,又原谅他们的麻木。
最喜欢“祖父的后园子”,有诗一般的意境,童话般的情调,有祖父的庇护、娇惯、溺爱中那种悠然恣意的任性的成长快乐。真好!
合上书,觉着茅盾先生的评价真是太到位了,《呼兰河传》——如诗、如画、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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