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在读后感中对比书中观点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读后感写作中可以适当引用原文,但要注意与个人见解有机结合,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读书心得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
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
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2
?艾青诗选》是艾青的诗选集,是诗人艾青经过“五四运动”写的。诗歌中,有对人民疾苦的倾诉,也有对战士们奋战的歌颂。
如《我爱这土地》,用一只鸟的形象来开头,比方自我的渺小,生命的短暂与大地的永恒,表达出对大地真挚的爱。把自我想象成一只鸟,不停地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读《向太阳》这首诗,我能感受到艾青创作这首诗时崇高而激越的情感。诗中的太阳意味着一种自由,一种解脱。抗战时期,人们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时候人们都渴望解脱,自由。最终有一天,温暖而明亮的太阳升起,人们得到了自由。他们期望这太阳永不泯灭,社会不再黑暗。
我期望更多的诗人能有像艾青一样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成为他们创作的源泉和根基。
?礁石》中“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的扑过来”象征着诗人不断应对着“海浪”的袭击却不屈服的坚强意志,也象征着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可它仍微笑应对海洋,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坚定!
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国家的忠贞。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人民的担忧,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同我们一样热爱着土地与人民!
艾青的精神带领我们前进,带领我们冲向未来!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3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4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能够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以前为自我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我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但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能够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好处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我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5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6
妈妈前一段时间天天捧着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看,有《白象家族》、《斑羚飞渡》、《豺》、《狼妻》、《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保姆蟒》等,看完就在我耳边给我讲。刚好本学期老师让我们读《狼王梦》,于是妈妈就赶快给我找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匹狼,但是有一匹公狼刚生下来就被冻死了,只剩下三匹公狼和一匹母狼,这三只公狼叫: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叫:媚媚。紫岚的丈夫有一个想当狼王的梦想,可是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落难。紫岚非常爱她的丈夫,于是她就把丈夫想当狼王的这个夙愿寄托在了孩子身上。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公狼成为狼王,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但是三匹公狼都死掉了,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它为了培养黑仔,她的奶都给黑仔吃,让其他孩子忍饥挨饿,为了培养黑仔的霸道,她不惜让黑仔把自己抓的遍体鳞伤。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叼走了,再也没回来。之后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双毛可惜都没成功。
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她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当上狼王,当金雕在他家上空盘旋时,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因为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女,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亲情。
读后感读书心得篇7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叫《西游记》。
里面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他们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一段。那一天,师徒四人行至白骨岭,唐僧饥饿,叫悟空去寻些吃的,悟空刚走。唐僧就被白骨精发现了,白骨精不胜欢喜,自言自语道:“都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今天机会来了!”于是她就变成一个美貌的村姑,来到唐僧面前,说是请唐僧用斋的,正在这时,悟空从南山摘桃回来,睁开火眼金睛一看,认出村姑是个妖精,举棒就打,妖精扔下假尸首,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责怪悟空不该无故伤人性命。后来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妇人。悟空又识破了妖精的变化,举起棒来就打,白骨精又使出法术,丢下假尸首逃走了。唐僧一看悟空接连伤人,非常气愤,于是念起紧箍咒来,悟空头痛难忍,苦苦哀求,唐僧才饶了悟空。白骨精很是不甘心又变成了一个白发老头,说是来找他的妻子和女儿的,可是这次又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孙悟空举起金箍棒,一棒打死了妖精,这时妖精化作骷髅,脊梁上写着“白骨夫人”。读完以后,我既佩服悟空的火眼金睛,遇到事情认真察,分析。又气唐僧真是糊涂,老赖不分,遇到问题不思考不观察,只是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的去观察,去思考。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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